香港 Creative 來信告知,他們並不知情
我收到了來自香港 Creative 工程師的來信,信件中指出這次的律師行信件,他們亦不知情。信件同時表示,麥堅時律師行是一個國際性的律師事務所,Creative 總公司亦是該律師行的客戶,可能在此一事件中剛好是應該由香港區的律師行負責,所以信件是由香港寄出。
因此,我們也將原本的文章,凡是提到 Creative HK 的地方,均改為 Creative,因為這件事情並不是 Creative HK 的意思。回顧信件一開始,麥堅時律師行亦沒有提到 Creative (HK) Ltd.,所以這是我的不當引伸,在此也必須還 Creative HK 一個清白,並且提出道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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